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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酷刑九死一生 劉鳳梅被迫害致癌症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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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省報導)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女工劉鳳梅,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了。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裏,她多次被投入派出所、勞教所等邪惡黑窩迫害,到二零零八年出獄時,已被迫害得患病,就這樣惡人仍上門騷擾,全家在驚恐中度日。

劉鳳梅,女,現年四十七歲,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工人。劉鳳梅自幼體弱多病。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劉鳳梅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不久,她身體所有的病都痊癒了。她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出色。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身心受益的劉鳳梅四次去北京,就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卻一次次被中共綁架、抓捕、勞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月,劉鳳梅被非法勞教兩年零六個月,當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關進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就因為她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不「轉化」,遭到獄警及犯人的連續長時間毒打、電棍電、罰蹲、罰站、雪地裏凍、雪地裏電棍電擊、坐小板凳、用鐵絲抽、野蠻灌食……,在這樣毫無人性的酷刑折磨後,劉鳳梅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11時30分從教養院食堂二樓(相當於普通住宅的三樓)窗戶跳下,以示抗議(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但請大法學員千萬不要以這種過激的方式反迫害,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劉鳳梅被瀋陽骨科醫院確診為椎體爆炸式骨折、脫位並骨位神經損傷。劉鳳梅雖然幾經周折才回家養傷,卻經常接到教養院惡警聖穎的恐嚇電話:「如果你給我們造成甚麼影響,我們隨時把你抓回來。」

回家後劉鳳梅抓緊時間修煉法輪功,身體很快康復。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劉鳳梅去法庫縣三家子村看望同修,哪知這位同修家外面已有惡警蹲坑,當天後半夜三點鐘劉鳳梅在熟睡中又一次被惡警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十二月三十日錦州女兒河派出所的劉久靈同錦州女兒河紡織廠保衛處的辛永剛(司機)開車來到法庫縣派出所,把劉鳳梅送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經體檢馬三家勞教所拒收;當天又送到錦州第一看守所,看守所拒收,這才被送回家。從被綁架直到回家三天時間裏,沒人給劉鳳梅一口飯、一口水。到家時劉鳳梅已經極度虛弱,無力行走。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有一法輪功學員被惡警綁架,當時在一起的另一走脫的法輪功學員來到劉鳳梅家,被後面跟蹤的惡警闖進家中,劉鳳梅再次被綁架,並被大肆抄家,家中幾乎被洗劫一空,連電視機、錄音機、錄放機、大法書籍都搶搬走了。過後家人幾次索要,都沒要回來。在看守所劉鳳梅受到非人折磨,劉鳳梅絕食,絕水抗議迫害,第十天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時,被送到錦州市中心醫院搶救,三天後還沒脫離生命危險就被扔在醫院再無人過問,這才通知她的丈夫把她接回家。回家的第二天,錦州女兒河派出所的晚上警察七、八個人就強行闖進劉鳳梅家,看是否好了,欲行再次綁架,未果。以後經常騷擾,在劉鳳梅家樓下有人蹲坑,跟蹤劉鳳梅及看望他的同修的行蹤,迫使劉鳳梅開始了長達三年多的流離失所生活。二零零五年年末劉鳳梅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邪黨借「奧運」之機,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大抓捕。錦州公安局610辦一夜之間綁架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劉鳳梅是其中一個。下面是劉鳳梅2008年2月25日被綁架後遭迫害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大約六點二十分,我和往日一樣,準備上班,到樓下放工具的地方去拿工具。這時突然從不同的方向出現七、八個人向我圍攏過來。靠近我時,我說:你們是幹啥的?他們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說:拿出你們的證件來,其中一人拿出證件,見上面寫的是錦州太和分局國保大隊李寶山。與此同時幾個惡警上來把我的雙手扭向背後,用手銬反銬,連推帶拖把我塞進警車,當時我大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用手堵上我的嘴,說:喊甚麼?不喊都知道,今天不是抓你一個,錦州抓好幾十呢。

他們搶走了我身上的鑰匙,打開我家房門。當時丈夫、孩子還沒起床。被他們的闖入還沒等反應過來,就被他們控制住,孩子與他們爭辯,他們就把孩子連推帶拽的塞進衛生間裏。土匪一樣把我家翻的一片狼藉,大米袋子都翻個底朝天。抄走:大法書、光盤、真相資料、電腦、手機、VCD播放機、MP3、現金7900元、兩張銀行卡、我丈夫的工資卡(後要回)。整個抄家過程都錄像了,把丈夫和孩子都劫持到女兒河派出所。一惡警威脅、恐嚇孩子,要配合他的審問,孩子不配合,惡警對孩子推推搡搡、罵罵咧咧,一付流氓像。

他們把我帶到太和分局後,從我身上搜去MP3、手機、電話本、幾十元錢、一個U盤。之後把我塞到一個小屋子裏。大約一個多小時以後,把我帶到另一小屋裏,推到鐵椅子上,給我套上黑頭套。只聽喀嚓喀嚓的鐵器聲,我的雙手、雙腳被固定在鐵椅子的鐵銬裏。又聽一人說,隊長來了,話音剛落,這人就用一硬物猛抽打我的頭部,我的腦袋嗡嗡作響、眩暈,又有人說,把她的衣服都扒掉。我的羽絨服、小棉襖都被他們強行脫掉,只剩一件襯衣。接著有一惡警使勁擰我的右胳膊,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將我的右胳膊擰、扭、向上提。就聽喀叭一聲,我的胳膊脫臼了,我當時疼暈過去了。

不知過了多久,等我醒來,我的胳膊就那樣耷拉著。這時能聽到隔壁的電棍電擊時發出的劈啪劈啪的響聲,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還有惡警的吼罵聲(因為當天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張秀蘭、黃誠),大概到了晚上11:00多鐘,他們把我抬到錦州第一看守所,見狀,所長梁懷福說:「今天咋都是抬來的」,看守所不收,從早上被綁架直到此時沒給我水喝,沒給我飯吃。我的胳膊好像不是我的一樣,向後扭著下垂著,一動疼痛難忍。我已經不能坐著了,因為腰部有鋼板,早晨對我實施背銬時他們是用膝蓋頂著我的腰銬的。他們也懷疑我幾處骨折,所以看守所拒收。說是到醫院檢查一下再說。

到公安醫院已經是後半夜了,要拍片子,醫院值班的護士說,明天早晨拍吧,我不是幹這個的,拍不好,還影響效果。當時惡警說,這是法輪功,不用認真,有個片子就行。就這樣他們拿著模糊的片子,又把我送到看守所。

路上惡警給他們的上邊領導打電話說,這人腰和胳膊都骨折了,咋辦?上邊說,咱說了不算,就是不能放人,看守所必須收。就這樣把我強行塞進看守所,後半夜到看守所,我一直躺著,不能吃飯,只能喝點水。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太和分局戴勇等人來提審我,我被他們抬到一小屋的地上,是躺著審的。我不配合他們。又過了幾天,我聽到有人在議論:遼寧省公安廳來人了,劉鳳梅幹啥了,省廳都人來了。這位省廳的人到號房門口,他看我躺那奄奄一息的樣子,就走了。

十八天後,太和分局的戴勇和幾個警察還有看守所的戴徽(女)用擔架把我抬到外面一個警車上,四肢固定在擔架上,車開了很長很長時間。他們神情詭秘,我也不知這車往哪開,到了才知道是大連姚家看守所,說是要異地審訊。到大連姚家看守所第二天就開始了非法提審,以後天天如此,四十多天提審四十多次從未停過。當時腰部和胳膊兩處都損傷了,一直躺在看守所地板上,每次提審都被抬到輪椅上,把輪椅推到提審室。提審次數最多的是大連的李國慶和徐建,他們用威脅、恐嚇、誘騙、欺詐等各種手段逼迫我,問我是否認識×××,給他多少錢等等,我一直不配合。那時因為我四十多天一直不能吃飯,吃了就吐。眼睛都睜不開、頭也抬不起來。即使這樣也要天天提審,突然有一天提審我時,李國慶說,廳長來了,他們是遼寧省公安廳的廳長,(有兩名廳長來大連姚家看守所兩次提審我)。那時由於長時間的沒吃飯,身體極度虛弱,精神恍惚。但是我心中只有一念很清晰,就是我是法輪功學員,不能配合他們。一個廳長把一摞從明慧網下載的文章放到我面前說,這每一篇都有你的名字,一篇還說錦州第一看守所沒有你,第二看守所沒你,公安醫院沒你,此人不知道用擔架把劉鳳梅抬哪裏去了?大概被迫害致死……,你們明慧網盡撒謊,你現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嗎。另一位廳長對我說:這些天了,你啥也沒說,還沒見過你這樣的呢,牙撬掉你也得說。見我沒啥反應,接著大發雷霆,拍桌子大喊大罵,污言穢語不堪入耳,又是一陣瘋狂吼叫:這些天了跟你玩呢?整死你,整死你也得給我說。審了幾個小時,沒結果,走了。

二零零八年的六月初(確切日子記不清了),錦州太和分局的戴勇等人來大連又把我劫持到錦州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戴勇、陸浩,多次找我,裝出一副偽善的樣子,進行引誘、欺騙,讓我做他們的內線,如果我答應了,就可以讓我保外就醫。我堅決不配合。出賣同修、背叛師父的事我寧死不做。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錦州市邪黨太和區法院對我和其它三位大法學員進行歷時四天的開庭審理,北京來的正義律師,為我做了無罪辯護,邪黨法院卻置若罔聞。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錦州市邪黨太和區法院非法和議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對我們四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結果,我被重判十三年;當天在法庭上,邪黨法官梁賀祥宣讀完非法判決結果後我們都提出上訴。當我要被帶出法庭時,我大聲對參與迫害的法官、檢察官說:「中國人不要殺中國人,請放下屠刀!」這時,太和法院法警隊長潘洪仲在眾目睽睽之下,竟然連推帶拽,氣勢洶洶的把我拽出法庭。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由錦州市中級法院主導的所謂二審並未開庭就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錦州看守所的戴徽等人,把我送到瀋陽女子監獄,入獄檢查完,監獄醫院院長說,身體各項指標都不合格,腰部鋼板現已左右凸凹不平,根據當事者刑期13年,太長,不適合收監。如強行收監,是否待取出鋼板後再收。當時就請示遼寧省司法廳,沒得到允許,最後強行收監。收監的當天把我送到二監區、二小隊做奴工。到那一落地兒,就用兩個包夾看著我(一個是大連的詐騙犯劉敏,一個是遼陽的放火犯王桂芳)。她們倆對我是寸步不離,打罵不停,不許我與任何人說話,不許我看一眼任何人,否則立即邊打邊罵。每天早七點到晚七點,12小時奴工,有時不讓吃飯。一次一位好心人給我兩袋方便麵,劉敏看到搶過去用腳踩碎、扔垃圾箱。獄警陳雪娜對我說,你是法輪功跟別人不一樣,你就是不能與人接觸,不能與別人說話,從到二小隊的第一天就開始每天晚七點鐘回來後,別人可以去洗漱,休息。我被直接劫持到一個小黑屋(窗戶用報紙糊上,門上鎖)劉敏和王桂芳看著,名曰學習,其實,就是打罵、折磨,逼迫寫「三書」,直到深夜十一、二點鐘。小黑屋裏不許坐著,只能是站著、蹲著,有時支撐不住就招來一頓毒打。

一次他們逼我寫「三書」我不寫,劉敏說:你不「轉化」,你判13年天天讓你這樣過,生不如死;打你沒人管。你「轉化」了,咱們都回去睡覺;有一天讓我寫思想彙報,我寫道:「不寫三書,堅定信仰。」劉敏、王桂芳看完,氣急敗壞的上來就拽住我的頭髮一陣拳打腳踢。對於這裏發生的打罵聲、喊叫聲,獄警陳雪娜表面制止「不讓打」。暗地指使打,還有一次他們從我身上翻出正義律師的明信片,劉敏、王桂芳上來劈頭蓋臉又是一頓毒打。一天深夜劉敏又開始讓我寫「轉化書」,我堅決不寫。他們又是連踢帶打。我喊「法輪大法好」,她倆按住我,強行將襪子塞進我的嘴裏,我拼命掙扎,吐掉襪子,對著窗戶使出全身的力氣喊「打人啦……」萬籟俱寂的深夜裏從小屋傳出的打罵聲、慘叫聲,外面站崗的警察聽到了,向獄方打了電話,第二天獄政科的人來了說調查此事,結果是劉敏告訴我:獄政科的人來了,說打你白打,沒人管。在獄方的縱容下,他們對我更加肆無忌憚、有恃無恐。每天幹完十二小時奴工後,直接劫持到小黑屋到深夜,連續四十多天。殘酷折磨、致命的毒打有五次,平時拳腳相加那是隨時隨地都有。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非常寒冷,瀋陽的冬天零下二十多度。因為我不「轉化」,她們把我的被褥和衣服全部收走。讓我睡在木板床上四天,那是四個冰冷的不眠之夜,我只能頭枕半卷手紙和衣而臥,凍的腿抽筋,在睏乏中顫抖著挨到天亮,上廁所也有人看著,動作慢點都不行,包夾不停的喊快、快、快,就讓你躺在這樣的床上。盼到天亮就是十二小時奴工的開始,十二小時奴工的結束就是小黑屋的開始,日復一日。白天幹活何止十二小時,有時為趕任務,加時加點是常事,有時從早六點幹到晚十點或更長時間,為了節省時間飯都不讓吃。惡頭規定包夾必須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看著我。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是株連,如我不配合邪惡,包夾也受牽連,甚至連累全監室的人,讓他們仇視法輪功學員。

有一次獄裏來檢查說我的被子形狀疊的不好,警察停止全監室的人七天不許看電視,所有人坐小板凳,目的讓同室所有人都怨恨我。早晨洗漱時水龍頭搶不著,上廁所輪不到位,由於限制時間,造成長期便秘,精神緊張,甚至不敢喝水,怕上廁所,站排出工時,我必須站在兩個包夾的中間,有時在走廊擁擠時,兩例豎排錯位,我們兩個法輪功學員錯到一橫排,郭旭(獄警)看到就大罵包夾,必須看住。不允許我們接觸,到車間幹活時,不允許和任何人說話、接觸。打飯站排時,包夾也站在我後邊。回到機台前吃飯時,包夾也把我夾在中間,惡頭們千方百計的歧視、孤立法輪功學員,用盡了各種手段。刷碗時,包夾也跟著,如果她們不刷碗,我也不能刷。我想喝水,她們說不去,我就得渴著,不能去。我想上廁所,她們說不去,我也去不了,只能挺著。因為每走一步包夾都跟著,睡覺時兩側也是包夾,臉朝哪邊、頭衝哪個方向都要包夾說了算。上廁所更是困難,起夜必須二人陪著,有時喊包夾,她們或罵或不去。晚上翻身也挨罵,不睡覺也挨罵,必須閉上眼睛,完全剝奪了我的說話權,稍有不順就是打罵,他們就是想達到把法輪功學員精神搞垮的目的。

在這種沒有一點人性的無休止的折磨、摧殘下,我開始絕食,以示抗議。絕食的第三天,幹活時我暈倒在地。獄警陳雪娜把我弄到監獄醫院,他們把我的雙腳綁在鐵床柱上,雙手綁在鐵床邊,人成「大」字型。就這樣打三天點滴(打的是啥我不知道)。第四天,問我吃不吃飯,我說不吃,陳雪娜說,給她灌。插管的時候,嘀嗒嘀嗒的流血,一邊插一邊流。這種野蠻插管使我的鼻子、嗓子鑽心的疼,腰也疼,我幾天不能入睡,管一直這樣插著,一天我的手沒了知覺,被勒的青紫色,我對包夾說,如果我的手殘廢了,你也有責任。他這才給我鬆一點,我藉機掙脫出手,拔下插管,陳雪娜看到後,惡狠狠的說,把管再給她插上,想吃飯,灌食管也不能拔,不能鬆綁,插著管餵她吃,我在床上被大字形綁著、灌食管插著十四天,我又被弄回隊裏,強迫幹活,到了晚上,又開始把我劫持到那個小黑屋,逼寫「三書」。這時我的身體似乎到了承受的極限,瘦得像麻稈。兩眼深陷,別人看了我都說害怕。但迫害仍沒停止,不寫「三書」不「轉化」,晚上就必須去那個小黑屋受折磨。

大概到了二零零九年五月份,我再次開始絕食,陳雪娜問我,為啥要絕食,我說:我沒有罪,我沒觸犯國家任何法律、法規,你們這樣迫害我,我只有用絕食來抗議你們的迫害。陳雪娜說:就是因為你不寫「三書」、不「轉化」,才這樣對你,寫了吧。我說:「我永遠都不寫!」就這樣我被第二次弄到醫院被野蠻灌食,人成大字型,四肢綁到床上,打兩天點滴,第三天野蠻插管灌食,惡頭徐中華惡狠狠的說:劉鳳梅,你給我想好了,這回你想吃飯都不行,就給你灌,灌到底了。綁我手時,陳雪娜還讓犯人給我綁緊點,手被勒得青紫色。一天半夜,看我的犯人給我鬆了一點,我掙脫後,拔掉灌食管,大夫再給我插管時我就喊「法輪大法好」,大夫無法插管,陳雪娜就讓我寫不絕食的保證書,我堅決不寫。她說,不寫就不能回監區,不能鬆綁,就在這呆著吧。我就這樣被綁在床上,幾天後,監獄醫院通知必須出院,我回到監區。這時的我身體狀況非常差,幾乎不能自己站起來,每邁一步都很艱難,極度虛弱,一股風能吹倒。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我被轉到四小隊做奴工。

二零一零年的四月份,有一天一名法輪功學員被搜出了師父的經文,惡警經過筆對,認為是我寫的。警察郭旭把我叫到辦公室,惡警張磊對我拍桌子大喊大叫的說:「這是敵我矛盾」,並指使張盼警察把我關進小號,被搜到經文的法輪功學員的包夾也挨打了。包夾被打的鼻青臉腫所以包夾特別敵對法輪功學員,看我的包夾剩一個月就刑滿了,結果因為這事被加期一個月,所以包夾把所有的氣恨都發洩在我的身上。小號裏上面一個小天窗,門上一個送飯的小口,裏面只有二卷手紙,再沒有別的了。白天犯人看著必須坐在水泥地上,隆冬季節的水泥地,像坐在冰塊上一樣,不能站著。晚上睏了,只能坐在一卷手紙上。因為沒有任何保暖的東西,我在車間出來時穿的很少,整天二十四小時凍的縮成一團,三頓飯不讓吃飽,每頓一條小窩頭,羹匙都不給,用手抓菜吃。又餓、又困、又冷,……,連續四十二天沒洗過臉、腳。沒洗過頭,沒刷過牙、沒躺著過、……,讓我寫保證「不傳經文」,我不寫,一直到走出小號我也沒寫。出了小號,我已經走路無力,腦袋發暈,那時已開始貧血。

走出小號後白天把我塞進車間一個小屋子裏,兩包夾看著逼我寫保證(不傳、不寫經文的保證)。到晚上,把我關進監室邊另一小屋(儲藏室),兩邊放箱子,中間一小塊空地,不讓坐著,只能站著、蹲著,逼我寫保證,有時逼到凌晨三點鐘。四十多天過去了,我沒寫。一天惡頭張磊指使一個牢頭(也叫獄霸)二監區的劉紅新(此人心黑手狠)逼我寫保證,我不寫。又找來了殺人犯叫溫豔傑,把我拖到四樓一儲藏室裏,開始對我下了毒手,他倆用拳頭使勁打我的小肚子、踢下身、薅頭髮,頭髮被一縷一縷的薅下掉了一地。不知打了多少嘴巴,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倆就用膠條把我嘴粘上,我已無法呼吸。幾次把我打倒,我站起來,最後我站不起來。四個小時打罵沒停,到晚上十二點多,我才踉踉蹌蹌、昏昏沉沉的回到監室。我的頭髮蓬亂,上衣紐扣被拽沒了,前胸裸露……。監室的人都知道,不「轉化」的法輪功經常挨打。事隔一天的晚上,劉紅新又叫我去四樓的儲藏室,我說不去,在三樓儲藏室裏劉紅新和溫豔傑趕走了包夾,把門反鎖,又開始打我,讓我寫保證。我不寫,她們倆把我打倒,我站起來,再被打倒、我再次站起來,幾次之後我站不起來了,她們倆個薅著我的頭髮把我拽起來再打,反覆多次,頭髮又拽掉一地。我趴在地上直到天亮,期間打我時,我的喊叫聲、她們倆的打罵聲外面值班警官聽到後來敲門,他們倆都沒給開,還有一個好心人叫劉學斌的也喊不許打人,他們根本不聽,我知道他們是受了惡警張磊的指使,就這樣白天在車間庫房,晚上在儲藏室,又過了四十多天。加上之前蹲小號四十多天,連續九十多天的殘酷迫害,期間我丈夫去探監兩次都沒讓接見。三個多月裏惡頭們剝奪了我買日用品的權利,來月經都沒有手紙用。

二零一一年三月份,我晚上抄經文,被大連的詐騙犯於瑞豔發現,搶走了我的筆和紙。第二天把這些都交給了郭旭。郭旭把我叫到辦公室,逼迫我寫保證,我不寫。警察曲曉青和郭旭兩人決定,並得到惡頭張磊同意,從即日起,開始對我嚴管,不讓我上床睡覺,只能睡在地上,同時再次取消我買日用品的權利,不許我與任何人說話、接觸,從此我早7點至晚7點幹活,晚7點至晚10點坐小板凳,從晚10點至第二天早5點每隔2個小時換一個犯人站在走廊趴在窗口盯著我。犯人每天工作量非常大,壓力大、精神緊張,也怕看不住我受牽連,怕我晚上寫經文,連續20多天,郭旭命令40多名犯人輪流監視我、到了晚上他們也是又累、又冷、又睏……。所以這些犯人把她們的怨恨全發洩到我的身上,這就是郭旭毒蛇心腸的一貫手段,讓隊裏人人都參與,讓所有人都恨我。這時我的身體、精神上已無法承受下去,我的月經長期不走,經常流血不止。我不想讓犯人們再因我受到強加的懲罰,我只好再次選擇絕食,但這次並沒把我弄到醫院而是直接把我拖進車間的廁所裏,按倒在廁所地上進行野蠻灌食,然後繼續幹活。每次灌食弄的髒水、糖水、滿身都是。直到不讓犯人晚上輪班看著我了,我才停止絕食。每晚睡地上,每晚7點收工後坐小凳持續半年時間,到監室還要幹活,有時幹到9點,10點,11點,星期天要加班。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監獄開始了新一輪的強行「轉化」。

每天十二小時的奴工後,到活動室坐小板凳,看誣陷大法錄像。每晚看完一盤錄像後,然後讓我寫思想彙報,每天看完就寫,持續十多天。十多天後,每天開始坐凳寫感想。一直要求我不許上床坐凳寫。這種迫害持續七個月的時間,每天奴工、小板凳,我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後來每天便血,下身流血,腰疼的厲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我再也支撐不住了,把我送到醫院。化驗得知,我的血色素只剩5克了。在醫院裏每天便血、流血,但醫院沒有給任何治療。同時發現我乳房有腫塊,就把我拉到瀋陽739醫院。到那確診乳房是惡性腫塊,還查出我的雙側卵巢瘤,左側小孩腦袋大,右側拳頭大,腰部鋼板已經彎曲、錯位,有致癱的危險。過一段時間又把我拉到瀋陽腫瘤醫院,再次檢查。確診為左乳腺癌晚期,並已擴散,卵巢雙側瘤已到了晚期。貧血愈來愈嚴重。最後又做了一次司法鑑定,然後把我拉到監獄醫院。在醫院裏沒給我任何治療。惡頭郭旭還逼迫我寫保證、威脅我如果不寫,就不讓我保外就醫,我堅決不寫,郭旭(獄警)、羅晨(獄警)帶著犯人打手劉紅新等人,到醫院把我弄到護士值班室,讓我在他們已經寫好的紙上按手印。我不配合,他們好幾個人上來把我按倒在地,我攥緊拳頭,堅決不伸手指,劉紅新使勁摳我的手指,手都摳出血了,最後被強行劃了個帶血的指印,在掙扎過程中,我的下身血流如注。

幾天以後,他們又把我弄到醫院外面的隊長值班室,說上次的手印不合格,得再按一次,被我拒絕。他們幾個人又撲過來,強行摳我的手,我從椅子上滑倒在地。劉紅新泯滅人性的揪住我的頭髮拽起我,用拳頭專門打我的左側有腫瘤的乳房。我掙扎、我大喊,她們就用抹布塞進我的嘴裏,掙扎中我累的氣喘吁吁攤在地上,沒有力氣掙扎了,我的下身再次大流血。掙扎了2個小時,他們把我手指用硬物綁住,讓手指固定,打不了彎,強行把住我的手,按了手印。兩天後我回家了,那天是二零一二年8月29日。

我在監獄裏每次外出診斷,監獄方面都會給我丈夫打電話,告知我身體狀況不太好,索要檢查費,在我回家的前一天,監獄方面,給我家人打電話,讓家人安排接我回家的車,家人說:「人都讓你們整這樣了,你不能給送回家嗎?」監獄方面說:「不能」。押送我到當地司法部門接收,手續辦理的是郭旭(獄警)、張籍寧(獄警),郭旭,張籍寧來回都是家人付的車費錢(家裏條件很差)。我到家丈夫對我說「接你回來花了一萬多元。」給家裏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我出獄時監獄方面說,不會再找你了,你已經晚期了,回家好好養著吧。結果到家2個多月後接到監獄管理局的電話,讓丈夫拿1500元鑑定費帶我去瀋陽做司法鑑定。由於我的身體極度虛弱,我的病情無法坐車去瀋陽,他們聯繫我們當地司法所,街道,廠保衛處,就不斷的騷擾我的家庭,總是敲我家門,後來恐嚇家人我不去就給我收回監獄。我家沒有經濟條件,我沒有生活來源,靠丈夫和兒子打工養活我,監獄管理局說每三個月,或半年就必須體檢一次,每次檢查就得支付1500元鑑定費,體檢的目的就是我有好轉就給我收回去。

2013年3月末,當地派出所又來到家裏,要我的電話,丈夫打工的外出地址,以及電話。這樣一來,我剛剛恢復一些的身體,又開始急劇惡化,丈夫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和經濟壓力,持續迫害還在繼續,過年前丈夫在工作單位曾休克,經醫院檢查患有嚴重的冠心病,兒子說:「媽媽得了癌症晚期,警察追著不放,爸爸又得了冠心病,我才20歲出頭,我可怎麼辦啊!」我的孩子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同齡孩子比起來,早已沒有齡同齡孩子的陽光與快樂,更多的是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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